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李微敖 引發(fā)社會廣泛關注的北京京海康佰馨醫(yī)藥有限責任公司(下稱:康佰馨大藥房)董事長李東等人銷售假冒3M口罩案,最終落幕:維持原判。
2020年8月21日,北京市三中院就此案做出裁定,駁回李東等3人的上訴,維持原判。
其中,李東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,罰金400萬元人民幣;同案犯李東的堂弟李俞章處有期徒刑10年,罰金300萬元;羅涵毅處有期徒刑9年,罰金250萬元,并追繳3人的違法所得330余萬元。
2020年8月23日,經濟觀察網記者從上述被告人的代理律師處,獲得了這一信息。
2020年1月21日至1月26日,新冠疫情在中國內地大規(guī)模爆發(fā)之際,北京知名連鎖藥店——康佰馨大藥房董事長李東,授意其在國藥集團山西有限公司工作的堂弟李俞章,聯(lián)系采購口罩。
生于1996年的李俞章,通過淘寶網聯(lián)系到了山東濰坊高密市的一個體商販儀新宇,后者稱有大量的3M牌口罩現(xiàn)貨。
李俞章隨后與其同學羅涵毅趕赴高密,在儀新宇處購買了標注為“3M”字樣的口罩50余萬只,共支付貨款147萬余元,即平均每個口罩進價不到3元——后經3M公司及國家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中心等機構鑒定,上述口罩為假冒3M品牌口罩,且過濾效率數(shù)據(jù)不符合其所標識的標準要求。
并且,儀新宇還私下給了李俞章、羅涵毅超過60萬元的回扣。李俞章、羅涵毅平分了這筆錢。
李東通過微信群等渠道發(fā)布有3M口罩出售的信息,至案發(fā)前,這批口罩銷售額達到425萬余元,另有至少2萬只口罩未售出——以此推算,李東對外銷售的這批口罩平均售價約為9元,是其進價的大概3倍。
因為這些假冒的3M口罩質量低劣,很快被不少顧客投訴。
2020年1月29日,北京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和北京市公安局等部門開展調查。公安部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局亦加入協(xié)調指揮,北京、山西、山東等多地警方聯(lián)合辦案。
1月30日至2月1日,李東、李俞章、羅涵毅先后歸案。
2月10日,李東等人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;2月21日,公安機關偵查終結,將此案移送北京市朝陽區(qū)檢察院審查起訴。
2月25日,李東等3人被北京市朝陽區(qū)檢察院向北京市朝陽區(qū)法院提起公訴,罪名為銷售偽劣產品罪。
2月27日,經濟觀察網獨家披露了這一案情(詳見《北京知名連鎖藥店康佰馨公司董事長涉嫌大量銷售假3M口罩 多人被捕》)。因在疫情爆發(fā)期間,該假口罩案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。
3月26日,北京市朝陽區(qū)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,這也成為疫情防控期間北京市三級法院系統(tǒng)(高院、中院、基層法院)首次線下開庭審理的案件。
李東3人及其辯護律師,均做無罪辯護,其主要理由是不知這批涉案口罩是假冒的3M口罩。
6月19日,朝陽區(qū)法院一審宣判,3被告人犯銷售偽劣產品罪成立,且銷售金額超過200萬元。依據(jù)《刑法》第一百四十條,“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,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”,因此判處李東有期徒刑15年,罰金400萬元人民幣;李俞章有期徒刑10年,罰金300萬元;羅涵毅有期徒刑9年,罰金250萬元,并追繳3人的違法所得330余萬元。
一審之后,3被告人均提出上訴,并且均要求二審開庭審理。但二審法院北京市三中院并未開庭,而是在2020年8月21日,做出了維持原判的裁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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